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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2016

2016.12.2 想起曹将写过的一篇文章。是讲秋叶大叔问彪悍一只猫为什么能够做到每天初稿。彪悍猫老师说他定时十一点坐到电脑面前,零点写完发布。这就是传说中的“仪式感”。

我决定把这个习惯应用到我的写作练习来。定时的每天晚上睡觉前一定要写1000字。就跟小学生写日记似的。不写完不准睡觉!(刚想给习惯加一个形容词「良好的」,又想到海明威说形容词和副词永远都不是作家最好的朋友。所以我放弃了。)

经常有朋友纳闷我为啥喜欢慢跑。其实在我眼里,跑步不单单是手脚机械的摆动,更像一种游戏:超越过一个人得一分,超越两个人得两分。只要你发现了其中的乐趣,坚持下来是很简单并且享受的事情哦。可惜今天状态不佳,心事满满,疑问重重,早早结束跑到便利店买了一包烟。买的时候还觉得自己酷酷的呢,像一个有点儿压力的大人。说实话我就是好奇,这么多人在失恋时,赶项目时,会想点一支烟,吸气然后轻轻地吐出来。然后呢?心情就好点了吗,压力就没那么大了吗。这也是一种所谓的错觉和仪式感吧。利用一个动作在潜意识里说服自己,就像癌症病人晚期还是坚持吃没用的胶囊一样,心理上的安慰。

潜意识是一种很奇特的东西,日积月累的暗示是有用的。我也是被潜移默化的觉得抽烟能解压,所以鬼迷心窍的买了一包。没什么感觉嘛。就是镇静了不少,可以安心的摆好姿势在电脑面前敲字了。这个破键盘敲字好累,啥时候能换就好了,想知道那些日出万字的作家们都用什么顺手又可爱的键盘(迅速知乎了一下。呜呜呜,我就知道,工具不重要,有大神用手机屏幕码出来五十万字呢,重要的是选择合适的姿势)。

2016.11.7

今天没什么好讲的,就讲一个故事吧。

不知道那天心血来潮喜欢上前排的男孩子,虽然不是最帅气爱穿白衬衫的那种,但是特别幽默。总能把别人逗得哈哈笑。内向的我超级擅长暗恋,少女般的心思全藏在心里,身边朋友都没有发觉。

要知道那时候爱情小说可盛行啦,躲在课桌下偷偷的看,老师在讲台上看得一清二楚,偏挑你看得最起劲儿的时候一把收走,末了还说一句下课来一趟办公室。班主任和办公室是整个中学时代最讨厌的两个词语了。班主任是个固执聪明的老头儿,一言不合就打手心,冬天的早晨爱赖床,起得晚了,捂着书包一个劲儿的往教室里跑,书包铅笔盒里的笔叮里哐当的可响了。到了也没逃掉一顿打,气喘吁吁的站在门口站成一排老老实实的伸出手,还和身边的同学相视一笑,有种“你也起来晚啦?”“恩,闹钟没响”的默契。

热乎乎的手掌麻酥酥的,边搓手边呵气。好像冬天也不那么冷了呢。手机还没有盛行。上网停留在用台式电脑的阶段。上课的时候还是用古老的传纸条方式来传递消息。比如,等会课间一起下去买零食吗?你看物理老师眼睛有眼屎;你数学作业等会借我抄抄。细碎但是美好,只要老师出门五分钟,大声说同学们自习一下。班里能立刻组织一个五分钟的小party。

谈恋爱这回事,青春文学的确祸害不少。整天不好好上课,爱琢磨一些歌词和小说情节。矫情的不行,以为自己爱上了他便是全世界了。没日没夜的写信,写一些散漫的文字,自以为真切的内心。一天一封信来回。完完整整的保存在笔记本里舍不得扔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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